根据清华大学博士生教育改革的相关精神,人文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选拔原则。 2018年人文学院博士生招生通过“申请-审核”制,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制度,选拔出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人才。
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2017年9月15日8:30-12:00,13:00-17:00到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新斋126室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公开招考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均需备复印件,资格审查时交申请院(系)。
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人资格审查时核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并将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交申请本院。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综合笔试:2017年9月16日
上午9:30-11:30 综合考试;下午2:30-3:30 外语
考试地点:六教6C300
综合面试:2017年9月17日
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
综合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200分。笔试科目包括两部分,外语(1小时,满分100分)和专业课(2小时,满分100分)。人文学院外语笔试除了英语外,接收小语种考生,小语种门类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附页。
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等。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考核成绩为笔试外语成绩(占20%)、笔试专业课成绩(占30%)及综合面试成绩(占50%)的加权成绩。
三、推荐拟录取
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考核成绩为笔试外语成绩(占20%)、笔试专业课成绩(占30%)及综合面试成绩(占50%)的加权成绩。
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新利·体育(中国)在线官方网站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94434,
电子邮箱:rwxyyjsb@mailoa.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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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1日
附:人文学院各学科专业综合考核笔试科目